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球员转会制度解析:变革与挑战

既然是“甩卖”,就会有热销,也会有滞销,滞销的可能是残次品。1999年,中国足协实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转会退市制度,但情况好坏参半。1999年的转会退市成功率为21%。2003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转会甲级队退市大会,515名球员中只有50人有新东家,转会退市成功率为10%。2004年的退市大会,有50名球员被退市,但有459名球员无家可归,成功率为11%。2005年,与以往不同的是,球员转会不必经过退市形式,但每个俱乐部最多可以转会5名球员。名单上的612人中,只有136人成功转会,其中34名球员以租借形式完成转会,转会成功率仅为22%,近80%的球员被裁员。虽然2005年的转会大门已经关闭,但转会的余波并未结束。据了解,新转会方式因球员与俱乐部的财务纠纷引发了多起转会诉讼。中国足协新出台的转会规则明确规定,俱乐部在去年全额支付球员工资后,才能取得球员同意并在名单上签字。但部分俱乐部却主动给球员打欠条或代为签字。俱乐部在拖欠球员工资的情况下将球员列入转会名单,导致球员无球可踢,被迫裁员。因此,今年向足协申诉的球员数量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多。虽然中国足协给各俱乐部多一周时间,但效果几乎为零。

如此低的转会率凸显了中国足球的不景气环境,新转会制度实施之后,还有那么多正当壮年的球员下岗,转会制度的修改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2转会制度的由来及退市制度的成因从职业联赛建立以来,就有球员转会制度。转会是职业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1905年,英国球员阿尔夫·考曼从桑德兰俱乐部转会到米德尔斯堡俱乐部的转会费是1000英镑,当时英国球员的年收入只有208英镑,而且还没有什么奖金。1999年,26岁的意大利球星维埃里从拉齐奥转会到国际米兰的转会费达到了4400万美元,意大利职业球员的收入早已今非昔比,据说国际米兰的几个主力球员都是百万富翁。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转会规则。每个国家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转会规则,一些拥有百年职业联赛历史的足球发达国家,其转会规则基本相同,且相对合理。1995年,欧盟国家以法律形式通过了“博斯曼”转会规则:即自由球员合同到期后转会时,俱乐部不能收取任何转会费。

综上所述,转会制度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其根本意义是一样的,就是规范俱乐部发展、职业球员发展和商业运作之间的关系,使职业联赛良性循环。自1994年我国实行职业联赛制度以来,1994年至1997年,国内球员转会相对自由、开放,球员去向明确透明,成功率也相当高,但关键点在于缺乏国际公认的转会参考方法——转会费的准确计算。因此,后来球员转会过程中出现的“私下交易”、“签字费”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影响了职业联赛的健康发展。为了制止这些违法行为,中国足协于1998年2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转会程序的通知》。这份通知,就是一直实行到2005年的转会制度——挂牌退市制度的由来。自1998年中国实行转会退市制度以来,争议就一直不小,俱乐部、职业球员乃至球迷都对中国式退市转会制度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因此,中国足协决定在2005年的球员转会中取消球员转会退市制度。与以往不同的是,2005年球员转会不用走退市表,每家俱乐部最多可以转会5名球员。但转会条例中有一条条款直接限制了球员的转会自由:如果球员原俱乐部想继续签下球员,那么球员就不准转会。

足协解释称,此前不少球员以转会的方式威胁俱乐部涨工资,给俱乐部造成很大压力,俱乐部希望足协能采取有效措施,真正实现限薪,因此足协这样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限薪。但球员们对此的反应却大相径庭,有球员明确表示,这是对球员人身自由的限制!转会是个人自由,不能因为俱乐部的态度而剥夺球员的转会资格,这样的转会规定有悖于转会的宗旨。结果,在2005年大约500名下岗球员中,至少有一支球队的大牌球星虽然找不到工作,但他们的转会费却创下了新高:张耀坤(495万)、王鹏(495万)、安琦(495万)、李玮锋(490万)、周挺(470万)等(表1)。这些球员大多都有国家队经历,总身价达到了6135万。表1 2005年部分中超球员转会情况 姓名 原俱乐部 现俱乐部 转会费(元) 郑智 高明 郑斌 张欣欣 孙峰 姜晖 王鹏 张耀坤 深圳健力宝 青岛中能 深圳健力宝 深圳健力宝 陕西国力 青岛海利丰 大连实德 大连实德 鲁能 鲁能 武汉天龙 武汉天龙 武汉天龙 关城 关城 950万 300万 350万 100万 80万 40万 495万(租借费50万) 495万(租借费50万) 3 球员利益得不到保障,人才资源严重浪费 根据中国足协2005年中超联赛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2005年中超联赛暂停降级,从 2006 年开始,升级两个球队、降级两个球队是合适的。

2006年以后,降级比例将为1/8,略低于欧洲五大联赛1/6的比例。中国足协在2005赛季制定的不降级政策,直接导致今年的转会市场异常惨淡,而这一政策对名单上的老将产生了致命影响。在中超联赛日趋糟糕的大环境下,不少俱乐部纷纷抛售球员,而那些过气而依然拿着高薪的球员则成为清洗的首批对象。这些老将拥有数百万的身价,但在各家俱乐部紧缩资金、启用新人的运营策略下,谁也不会浪费这笔大钱,因此曲胜清、陈刚等老将的下课也是必然。至于曾经辉煌的韩文海,虽然转会费为零,但至今仍未找到合适的归宿,更能代表一个现象:转会制度在保护球员个人利益,尤其是老将价值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今年的大规模裁员中国足球联赛外援转会,一是因为升降级制度取消后,俱乐部的投入也减少了很多,而这也是转出的球员没人要的主要原因。二是转会名单上的很多球员都是梯队球员,他们被列入名单只是为了让他们尽快有机会在联赛中踢球,如果不能转出去,他们原来的体校或者俱乐部也会收留他们,所以这些球员虽然数量众多,但始终不会退役。三是一些球员受到高额转会费的阻碍,比如名单上的大牌球星中,周挺、安崎等人就因为高额的转会费,一直没能找到理想的俱乐部。老将受挫后,那些正值巅峰期的球员会受到青睐吗?按照以往的转会规则,名单上稍有名气的年轻球员,肯定是不少俱乐部的抢手货。然而,今年的转会市场上,名单上只有高明、吴伟安两位前国奥队员找到了新东家,其他人还在以逸待劳。

大名鼎鼎的“追风少年”曲波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曲波被青岛俱乐部列入名单后,在上海中邦的试训也以失败告终,实力成为他的致命缺陷。大连实德的安崎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被忽视,他在联赛中屡屡犯下的低级失误让他彻底失去了“国家队”的光环。俱乐部对球员价值的评价成为首要考虑因素,但这并未引起俱乐部的重视。国外如果要引进球员,程序极其复杂,必须经过董事会讨论,而中国足球俱乐部往往是说引进谁就引进谁。其实,球员的价值是可以量化的,中国足球俱乐部急需建立评价体系,避免足球人才资源不必要的浪费。4、赛制缺失制约转会投入。我国转会制度改革强制、随意推行,自然造成诸多弊端。 2005年中超取消降级的直接后果就是各中超俱乐部的投入肯定会减少。投入的减少必然会影响到购买和转会球员的支出:12家中超俱乐部中,只有6家签下了15名国内球员,转入的国内球员只占这些俱乐部143名上榜球员的10.5%。8家中超俱乐部和1家中甲俱乐部共计签下了24名国内球员,只占612名上榜球员总数的3.9%。中国球员是不是太多了?肯定不是。供需关系严重失衡,是虚假繁荣造成的。此外,足协此次公布的转会名单中,让人吃惊的是,与上赛季上榜球员名单相比,几乎有一半的球员都处于年年上榜、年年被裁的尴尬境地。正是这些不合格的球员,导致了转会市场上数量和质量的比例如此之大。

中国足协在香河会议上推出的中超联赛“三年内升级,不降级”的离奇比赛规则,让各俱乐部摆脱了降级压力,缩减开支成为俱乐部的首选。目前,申花、青岛、天津、北京等俱乐部都明确表示明年将重组球队,曾经风光无限的老球员曲胜清、齐宏、曲波、孙建军、韩旭等均被告知明年离队。在没有任何竞争压力的情况下,清理老牌大牌球星缩减开支、培养新一代,其实是俱乐部长远规划的必然。2005年联赛大规模启用新球员,从各俱乐部角度看或许是好事,但对于整个中国足球来说,却不是什么好事。国际竞争力低得可怜的中国足球,完全无视新老交替的自然规律,提前加速新老交替,这其实相当于强行催生幼苗,结果只能是大幅度下滑。没有了球星效应,没有了那一点点技术含量,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还会继续混乱不堪、坎坷不平。但要阻止这种现象,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做到的,需要靠制度和政策。足协注册处处长马成全说:中国足协也希望与国际接轨,实行真正的自由转会制度,这些年他们也在不断放宽政策,往这个方向努力。但考虑到具体的实际情况中国足球联赛外援转会,有些事情不能一下子完全放宽,必须照顾到大多数俱乐部的利益和需求。

5 结语 5.1 职业联赛是以联赛竞赛为核心产品的产业,这是区别于其他产业最根本的特征。如果没有竞赛中国足球联赛外援转会,没有升降级,其核心产品——联赛竞赛就失去了其固有的特性,联赛的观赏性和赞助商认可度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因此,中国足球必须建立符合职业联赛宗旨的合法、长效、健全的机制和一贯有效的监督体系。足球俱乐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坚决杜绝“霸凌条款”等短期行为。 5.2 尽快建立相应的球员工会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在球员中普及法律知识等。对“政策性失业”应按照相关要求给予补偿。 5.3 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有其合理性,但对于被裁员的球员...